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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堡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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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花一分钱,用自己的嘤航卡替别人转账就能赚钱,卖自己的电话卡给别人打打电话就能挣钱,这种“好事”你心动吗?劝您还是别心动,卖卡获利也获刑

    1

    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

    提供通讯传输服务

    “帮信罪”!!!

    小王是一名刚刚大学毕业的待业青年,某天在刷朋友圈时看到,卖电话卡可以获取高额收入,于是,小王便通过其亲朋好友办理或购买电话卡26张,以每张500元的价格卖给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杨某。

    【解析】小王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通讯传输服务,构成构成“帮信罪”。

    2

    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

    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帮信罪”!!!

    小赵自营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网络支付接口业务。小赵在明知其代理的网络支付接口可能被用于犯罪资金流转的情况下,仍利用虚假的证件手续在第三方支付公司申请支付账号,以每个账号2000—3500元不等的价格转卖给他人,另享受该账号入账金额千分之三的分成。2016年,被害人李某被骗600万元资金通过小赵代理的商户账号流入犯罪分子囊中。

    【解析】小赵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构成构成“帮信罪”。

    3

    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

    开办嘤航卡

    “帮信罪”!!!

    高某以每张嘤航卡800元的价格在学校周边买嘤航卡,刚用完生活费的小侯、小刘了解卖嘤航卡帮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就能获取高额回报后,两人经过初步商量,为获取高额回报,小侯、小刘向银行客服人员谎称投资建厂,仅一天时间,两人在多家银行网点共办理嘤航卡12张,并将办理好的嘤航卡以每张800元的价格卖给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高某。

    【解析】小侯、小刘两人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嘤航卡办理服务,构成“帮信罪”。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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