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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hua
LV2 无名的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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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菲律宾对持因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开放普通旅游签证、过境签(72小时)及免签(7天)。过境签必须具备确认的前往别国的机票和赴该国的有效签证才可办理。免签只限持有申根、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或日本任意一种有效签证的中国因私护照持有者,或者持香港或澳门特区护照的中国公民。

    有效期

    自签发之日起90天内有效,普通旅游签证可停留7-30天,过境签3天(72小时),免签7、14天。

    办理时间及地址

    可前往菲律宾驻华使领馆申请,菲律宾分别在北京、广东广州、上海、厦门、重庆、香港及澳门设立使领馆,个人签证通常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送签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领取签证时间周一至周13:00-16:00,建议办出发前一个月办理。

    签证费用

    普通旅游签证168人民币;过境签134人民币;免签不需要签证费。

    申请材料

    1、至少6个月有效期、至少有1页空白的护照;若获得过菲律宾签证,须提供菲律宾另纸签证页原件;不接收6个月内有菲律宾拒签记录的护照。

    2、2寸(3.5cm*4.5cm)白底彩照2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3、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或介绍信原件,需用英文书写(退休人士请提供退休证)。

    4、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定证明。

    5、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可在官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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