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More 保存 重做 撤销 预览

   
关闭   当前为简洁模式,您可以更新模块,修改模块属性和数据,要使用完整的拖拽功能,请点击进入高级模式

重播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
汉堡哥
分类总版主
当前积分:87858
帖子    17111
新博币    19425 提现
提现    26461.5
TA的勋章:勋章中心
     
    3240 1 |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在互联网发展迅速的当下,各种违法赌博网站也层出不穷,而网络赌博是极具欺骗性和危害性的,“庄赢客输”“十赌十输”是赌场的“不变规律”。那么在网络上开设赌场会被怎么处罚呢?

    按照《刑法》第303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有下列4种情形之一的,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第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第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第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如果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有下面7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开设赌场罪中的加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第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第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第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第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第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第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个人签名

    招收论坛管理小天使!飞机:@LEEsir
    帮出一论坛老HR帐号,有兴趣的飞机:@LEEsir

    菲律宾黄岛主
    LV6 呢喃的歌声
    帖子    352
    新博币    318 提现
    提现    0
    TA的勋章:勋章中心
       
      个人签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