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0.36]央行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以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支出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5 万元以上(含5 万元)、外币等值1 万美元以上(含1 万美元)的现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200 万元以上(含200 万元)、外币等值20 万美元以上(含20 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50 万元以上(含50 万元)、外币等值10 万美元以上(含10 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四)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20 万元以上(含20 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 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需要可以调整大额交易报告标准。
(原标题:央行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