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签申请,如果签证申请者的护照签发地不在菲律宾驻华使馆的领区范围内,需本人亲自到使馆办理。 (菲律宾驻华使馆的领区范围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甘肃、青海、陕西、北京、天津、四川、内蒙古、宁夏、新疆 、西藏) • 签证正常审理从受理之日起需花费五(5)个工作日。加急审理需收取人民币190.00元,签证在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后发放。 • 签证费 (旅游签证/商务签证): 人民币190.00元 - 中国公民(一次入境) 其他国家公民的签证费不同。(请向签证处收银台询问) • 签证申请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除节假日外),上午9:00至11:00 签证发放时间:周一至周五(除节假日外)下午3:00至下午5:00 • 申请人及其代表有责任在大使馆领事处发放签证时检查签证,所发签证信息如有所不符,请立即告知领事助理/官员,以便重发签证。 9(A)旅游签证 (个人临时访问签证) 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有效期需超过在菲律宾停留时间至少六个月以上; 两份(2)填写好并附上照片的签证申请表(正反两面); 下列文件中的任何一条经济能力证明; 1. 工作单位工作证明/介绍信,详细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职务、工资和聘用年限,请用英文书写或附英文翻译,由公司授权官员牵制并盖公司公章。 (如已退休,提供退休证明); 2. 个人财产证明,请附英文翻译; 3. 盖有银行印章的银行存款证明 (存额不少于人民币两万[20,000]元; 4. 来自一家声誉好的菲律宾公司或一位菲律宾公民(需附上其护照或政府颁发的身份证复印件)的邀请函; 已出票的往返/过境机票及复印件; 十五岁以下儿童:出生证复印件; 十五岁以下儿童无父母一方陪同或非父母陪同需申请同意出行及申请拒绝入境赦免证明(WEG) • 即由父母一方本人到使馆签署的宣誓同意证明书(费用人民币190元),提供出生证复印件两(2)份、父母一方的护照复印件两(2)份和陪同成年人的护照复印件两(2)份。 签证费人民币190元。 *领事官可能根据菲律宾政府现行规章制度,要求提供额外支持文件,拒收签证申请或拒签签证。领事官如认为必要,可能会要求申请人前往大使馆面试。 如果您有菲律宾签证/菲律宾移民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想了解更多最新信息欢迎联系和咨询我们,微信:BGC998 电报 @WOW888 或 @BGC998 Whats app:+63 912-0912-222 电话:0912-0912-222 ,优先使用TG免验证,咨询请主动告知咨询项目,菲律宾MAKATI 实体公司,客户 隐私保护 安全 可靠,可以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取件或前往我们办公室提交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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